近期,A转H的企业愈来愈多,甚至还成为一种“潮流选择”。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港股上市政策的优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投向港交所。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风药业")就是其中之一。日前,长风药业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和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作为专注于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全球吸入给药技术新兴领导者,长风药业公司已开发出丰富的产品组合,全面覆盖了患者、医学专科及治疗领域。到底是什么促使长风药业两次主动撤回冲击科创板而转战港交所?对于公司来说,转战港交所是终点还是起点?
01
转战港交所为哪般?
招股书显示,长风药业专注于呼吸系统疾病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已有五款商业化产品,包括吸入液体制剂CF017、CF036、CF038、GW006以及鼻喷雾剂CF018。
此番赴港上市之前,长风药业曾于2021年、2023年两次申请于科创板上市,但均无果而终。
具体来看,长风药业曾在2023年6月9日向科创板递交IPO申请,历经一年的审核周期,其间接受了一轮详尽的问询。上交所的审核焦点聚焦于行业政策变动与市场竞争格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科创板定位匹配度、部分产品研发进度未达预期及吸入制剂仿制药的研发合规要求、持续亏损的财务状况,以及前次申报的相关事宜。
到了2024年6月29日,上交所公告显示,长风药业撤回IPO申请,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风药业两次冲击科创板未果后,转战港交所,为何会有这样的战略转向?
对此,长风药业表示:“公司经考虑A股上市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公司需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等因素,自愿撤回了第二次A股上市计划。联交所作为国际公认及声誉良好的证券交易所可为我们提供良好平台以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及扩大全球业务版图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形象及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并为公司带来进一步扩大基础的机会。基于上述因素及本集团的长期业务发展策略,董事认为联交所是更适合公司进入国际股票市场的场所,且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的最佳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联交所审核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申报的同时公司亦将做好经营管理。”
有投资者认为,长风药业转港股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港股的国际化融资渠道,能让长风药业加速全球化布局,到时候“中国制造”就更有底气了。
另引人关注的是,IPO前长风药业董事长、CEO梁文青、首席科学家李励通过苏州岭头、美中瑞、闽美投资、苏州沃伦及苏州远辰共同控制长风药业27.2536%的股权,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在董事会席位中占多数,梁文青、李励共同控制长风药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两人均为美国国籍。
为此,便引来担忧:实际控制人国籍为美国,是否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决策产生潜在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的国籍背景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实际控制人的国籍这一因素,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商业环境中,并不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及日常经营决策构成不利影响。”长风药业称。
02
消失的“医院拜访费”
此前,长风药业在闯关科创板的招股书中表示,在经销模式下,经销商仅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产品的市场推广,主要通过委托专业学术推广服务商完成特定区域的推广工作,以学术会议、市场分析、信息收集、终端拜访等方式对公司的产品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教育推广,使临床医生、医疗专家等更好地认识公司产品。
在闯关科创板的招股书“市场推广费”一栏中,长风药业列出了“医院拜访费”,2021年和2022年,该费用分别为311.67万元和2385.76万元。
而到了港交所的招股书中,长风药业采用的则是粗略的方式公布。从而,“医院拜访费”消失了。
之所以“医院拜访费”引发市场关注。一直以来,医药行业的药物销售很大程度上依赖了各个公司的市场推广、销售渠道,医药行业市场推广费被认为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
为何长风药业赴港招股书却避开披露市场推广费事宜?长风药业称:“公司的上市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是在遵守香港联交所合规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披露的,且符合香港联交所的财务披露要求,不存在刻意隐藏披露或避开披露的情形。”
谈及商业贿赂,长风药业表示,公司在员工中维持严格的行为准则及反贪污政策。公司亦要求经销商根据与该等经销商订立的经销协议承担诚信义务。公司严格禁止在业务营运中进行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的支付。此项禁令适用于全球任何地方的所有商业活动。
在长风药业赴港的招股书中,公司称采用经销模式,主要因为这种模式使我们能够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有效地深化市场渗透。公司与经销商为买卖关系。截至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分别聘请69家、76家、79家及88家经销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经销网络遍布中国20多个省份。大部分经销商为医院及药房提供我们产品的端到端交付服务。
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将公司的产品(尤其是公司的吸入制剂产品)商业化。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收益的约93.5%、98.8%、99.5%及99.8%来自经销商的销售。经销商是公司的直接客户,负责后续向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及药房经销我们的产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一个由88家经销商组成的经销网络,遍布中国20多个省份。
由此看出,长风药业高度依赖经销模式,倘若经销商出现问题如何应对?
“我们通过经销协议、政策及措施来管理经销商,以确保其销售反映真正的市场需求,并符合经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倘公司发现经销商有任何潜在不合规问题,公司会与相关经销商解决该等问题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间内纠正有关情况。倘于该时限内未能解决不合规问题,公司有权终止经销协议。”长风药业表示。
03
可持续盈利受关注
赴港的招股书数据显示,长风药业2021年、2022年、2023年营收分别为4198.6万元、3.49亿、5.56亿;净利分别为-1.32亿元、-4940万元、3173万元。同期,CF017分别实现营收2983.2万元、3.36亿元和5.48亿元,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71.1%、96.2%、98.4%。由此可见,长风药业营业收入对单一产品的依赖十分严重。
到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营收为2.89亿元,上年同期的营收为2.41亿元;期内利润为945万元,上年同期的期内利润为42万元。
可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长风药业闯关科创板时公布的业绩是,2020年-2022年的营收分别为485.88万元、4198.57万元、3.49亿元;净利润分别亏损4.05亿元、1.32亿元、4940万元,三年累计亏损5.86亿元。
谈及亏损时,长风药业表示:“主要是由于我们于2021年9月才开始将我们的首个吸入制剂产品CF017大规模商业化,该产品仍处于加速销售阶段,而我们为推广我们的吸入制剂产品已经产生相对较高的销售及营销开支;为开发新的吸入制剂产品已产生研发开支;以及为支持我们的日常营运已产生行政开支。随着我们的业务不断扩展,我们已能够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并于2023年实现盈利。”
不得不说的是,尽管长风药业已经开始实现盈利,但较之此前的大额累计亏损来说,公司未来仍需努力。毕竟公司的核心产品CF017属于仿制药,且CF017于2021年纳入全国八省的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有效期为3年。目前,CF017于江苏11省联盟集采续约的价格仍未确定。前次集采中,共计五家公司的同类竞品纳入集采名单,其中公司产品降幅达77.8%为各家之最。
“企业经营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在这个充满变数的时代,唯有不断适应变化,勇于创新求变,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更多的患者带来临床受益。”长风药业如此表示,但不知道此番公司赴港IPO能否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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