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梁耀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耀添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耀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防城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耀添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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