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主播虚假申报偷税案件。涉案人员程虎(网名:厦门小程)通过虚假申报网络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收入及成立个体工商户线上销售商品取得的经营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税费。

据悉,程虎3年直播带货收入超千万(带货佣金收入352.89万元,个体工商户商品销售收入749.85万元),申报个税的收入竟未达5000元起征点,账目混乱,企图逃避缴税。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程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网红收入超千万报税竟未达5000元,缴税不自觉,法律会重锤  第1张

作为一名拥有500万粉丝的“网红”,“厦门小程”本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履行纳税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但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可以说是一点交税的自觉性都没有,不按照法律要求设置账簿,收支明细记录得潦草混乱,采购商品也不索取发票,大量费用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可以说是想尽一切办法逃避纳税责任,缺乏最基本的依法纳税的意识。他或许认为,自己的收入来源这么多,钱财进出的渠道如此复杂,税务部门根本查不到。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偷税漏税的行为,必然会露出狐狸尾巴,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重锤。

税务稽查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但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各种新型经济行为和交易模式不断涌现,让税务稽查面临了很多新的挑战。网络主播频繁偷税漏税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网络主播作为一种新兴业态,收入分散且具有隐蔽性,财务管理极不规范,给税务稽查工作制造了很多难点,也导致“网红圈”偷逃税现象屡打不绝。

部分网络主播享受了国家扶持新业态发展带来的超高红利,收入丰厚,光环加身,本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却选择走上偷税逃税的歪路,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破坏。他们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国家的税收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还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更为严重的是,网红主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频频触法,屡教不改,可能会误导公众对该行业的认知,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长此以往,将会对网络直播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针对这一新形势、新问题,税务部门早已部署,要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日常税收管理,专门提出了要着力加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务检查,近年来,各地税务部门也先后查处并曝光多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但总是有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对于这样的网络主播,进行严厉处罚并曝光,彰显出国家对偷逃税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秩序的决心。

为了更有效地加强对网络主播行业的税收管理,有必要构建针对性的稽查监管体系。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网络主播的收入来源、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针对这一行业,建立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头部网红主播的税收行为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和预测潜在的税收风险,加强对整个行业的税法普及教育,让行业协会发挥监督引导的职能,提升整个行业的法律意识和纳税自觉性。同时,督促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织就一张严密的全行业税收监管网,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程虎虚假申报偷税案件的查办,为网络主播行业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无论收入多么隐蔽,手段多么狡猾,只要踩了偷税逃税的红线,都逃不过税务机关的火眼金睛。依法纳税应当成为网红主播最重要的从业准则,身为网红,不管有多少粉丝、多大流量,都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只有自觉守法、诚信纳税,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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