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靖远县若笠乡原牛庄村(今年牛庄村优化调整为牛庄社)50户群众的“一卡通”上,分别收到了一笔“迟来”的扶贫互助协会退还的会员会费。
“要不是你们,这钱肯定退不回来了!”见到前来回访的乡纪委工作人员,一位群众高兴地说。
此前,该乡纪委在监督检查各村历年账目资料时,一本扶贫互助协会会员退会花名册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牛庄村的花名册上只有会员签名,但没有确认红手印,而其他各村的退会费花名册既有会员签字,也有确认红手印。“会员真的领到退会费了吗?其中是否有村干部吃拿卡要的问题?”乡纪委工作人员随即展开深入核查。
调查了解到,按照省市县部署,2015年底,牛庄村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2016年更名为扶贫互助协会,协会吸收群众会员50人,每人向协会缴纳会费100元,共计5000元,由乡政府统一监管,用于开展各项互助工作。2019年,乡政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有序退回扶贫互助协会会费,委托牛庄村扶贫互助协会法人田某某将该村5000元会费退还各会员。
乡纪委工作人员进一步走访询问花名册中的会员,发现各会员都没有收到退会费。
“花名册上签字是会员本人签的吗?”随后,乡纪委工作人员找到田某某谈话核实。
面对询问,田某某终于说出真相。
2019年,田某某担任牛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扶贫互助协会法人,在收到乡政府退回的5000元扶贫互助协会会员会费后,因手头紧张将这笔资金用于个人支出,此后也未退还会员本人。最终,田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相应处分,涉案资金全部退还到位。
“我们将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各村及时规范公开公示村务资金的去向和用途,让群众心中有本‘明白账’。”乡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张彦森 白银平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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