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和伟领衔主演的刑侦大剧《我是刑警》节奏非常紧张,一个案件结束,马上开始下一个案件。
1.28武装抢劫案结案后,比宋小军抢劫团伙更凶悍的歹徒出现了,这个歹徒竟然敢袭击部队驻地,开枪打死哨兵后,抢走1支81-1式自动步枪,也就是通常说的81杠。
《我是刑警》中,枪杀哨兵抢枪案的原型,就是2009年3.19重庆枪杀哨兵案。
在这之前,罪犯原型周克华,已经多次持枪作案了。
2004年4月22日、2005年5月16日,周克华在重庆抢劫两次,共打死3人,打伤2人,抢劫现金14万元。
这两次抢劫,周克华用的都是手枪。
这两起抢劫案后,2005年,周克华因为随身携带的54式手枪和6发子弹,在云南宣威火车站被发现,以非法携带枪支罪,被铁路法院判刑3年。
2009年的3.19大案,周克华枪杀哨兵时,用的是9毫米口径手枪。3.19大案后,周克华继续杀人抢劫。
2009年10月14日,周克华在湖南长沙偏僻的南郊公园,连开8枪,杀死了李寿成。不过,李寿成身上的20元钱,周克华并没有抢走。
李寿成被杀的原因,有两种说法,一是周克华在这里练习枪法,被李寿成遇到。为了不暴露自己,周克华干脆杀了李寿成。第二种说法,在民间流传甚广,这种说法认为,李寿成就是周克华练习枪法的活人靶子。
之后,2009年12月4日、2010年10月25日,周克华又在长沙持枪抢劫两次。
周克华每次持枪抢劫,用的都是手枪。不过,周克华的枪法非常准,抢劫时几乎是枪枪爆头、枪枪夺命。
关于周克华的枪法,有这样一种说法,就是2005年前,周克华在缅甸丛林干过雇佣兵,在那里锻炼出了射击技能、丛林作战战术和生存技能。
关于周克华当过雇佣兵这一点,据报道,长沙警方在周克华被击毙后,曾经证实过。如果真是这样,才能更好解释周克华强大的反侦察能力和生存能力。
因为,周克华并不是居住在城市或村庄的居民区里,不作案和不活动的时候,他是居住在墓地里的。
一个人吃饭、睡觉都在墓地里,没有受过训练,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的人,根本做不到。白天还好,一般人晚上,光吓就把自己吓死了。
周克华案告破后,他身上留下了很多谜团。其中,最大的谜团就是,周克华作案都是使用手枪,他枪杀哨兵抢夺自动步枪做什么?
周克华曾经报名参军,不过,因为血压不合格,被刷了下来。周克华自己是非常喜欢枪支的,据说,他抢到自动步枪后,曾经向他的前妻徐蓉炫耀过。他让徐蓉坐在跟前,自己则兴奋地肩扛步枪或端枪,在徐蓉面前踏步和转圈。一边踏步,一边转圈,周克华还问徐蓉,他自己架势如何。
周克华为何如此兴奋?难道他抢夺自动步枪,是为了重新圆自己的军人梦?
其实,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周克华用手枪抢劫银行,是为了隐蔽和行动方便。他抢夺自动步枪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和警方打游击战。
周克华不作案时,是居住在墓地里的。这样的藏身地,警方不容易想到,其他人也不容易发现。
但是,周克华居住在墓地里,一旦被警方发现和包围,他基本上插翅难逃。要突破警方包围圈,就必须有强大的火力。
警方如果在墓地发现周克华的话,周克华面对的就不是警用手枪了,特警的自动步枪、狙击枪肯定会配备齐全。
面对层层包围圈,想用火力打开缺口突围,相比81-1式自动步枪,手枪的射程、射速和杀伤力,在野外作战中,基本上没有什么用。
这才是周克华枪杀哨兵抢夺自动步枪的真正原因,周克华的智商并不低,他这是提前做了预案,提前做了准备的。
据说,周克华被击毙后,那支自动步枪始终没有找到。如果这是真的,就更能解释周克华抢自动步枪的目的了。
周克华是在重庆市区准备实施抢劫时被击毙的,81杠肯定藏在他曾经居住过的某个墓地了。而这个地方,只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周克华自己知道。
周克华身上,还是很多谜团,这个后面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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