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高院消息,12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思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思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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