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以周克华案为原型之一的刑侦剧《我是刑警》大火出圈,随后有网友发现,短视频平台上一名为“张某英”的账号,其个人介绍为“周克华情人”,引发网友质疑,称这样的“个人标签”令人不适。12月8日,记者联系上该账号博主,她自称是真实的,但并不愿意提供相关证明,开设账号是为了“交友”。张某英老家派出所表示,会进一步核实。(上游新闻《<我是刑警>大火,短视频平台现“周克华情人”?辩护律师:应该是蹭流量的》)

周克华作为一名悍匪,曾经给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莫大痛苦,也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以“周克华情人”作为个人账号标签,无疑是挑战社会公众心理底线的不妥之举。虽然目前尚不能证实其身份,但不管怎样,拿这样的人设当标签都是离了大谱。

如果该账号是周克华情人本人,她就可以以此为标签开设账号吗?恐怕,非也。这样利用特殊身份或人设来博眼球的,也并非首例。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社交平台上,有刑满释放人员开设账号,打造浪子回头人设,但很快这类账号被关停。虽然刑满释放人员开设社交媒体账号并不违法,但社交平台是一个公共空间,具有公共属性,也应重视价值导向,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打造吸引公众的人设标签,显然是有问题的。同理,把“周克华情人”作为标签也是一样,你可以用普通人的身份开设账号,但不能以此为人设博流量。

如果该账号是假冒身份蹭热度,那就是妥妥的无底线博流量行为,不仅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更触及到法律底线,必须立即喊停。如今,人人都是自媒体,都想要关注和流量。追逐流量本身没什么问题,但遵纪守法是基本前提,不能什么热度都蹭,什么流量都要。对此,平台应加强账号审核和管理,对一些不合理的标签和账号要及时清理。类似“周克华情人”这样的账号,无论是真有其人还是假冒蹭流量,都应让其偃旗息鼓,还网络空间以清净。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