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在2024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该规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该《规定》全方位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和回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这一点受到了网友的批评。有网友讽刺道,走路更健康,大家都走路得了。
此外,《规定》还指出,严禁逆向行驶、醉酒驾驶,以应对闯红灯、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违反号牌管理规定的行为,如号牌不清晰、倒挂、侧挂、破坏或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将面临警告或罚款。
若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记录且拒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可扣留车辆。此外,《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以及在充电场所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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