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已经过去。回首2024年A股市场的IPO进程,在“严审IPO”的背景下,IPO节奏明显放缓了许多。全年新上市公司100家,过会公司数量53家。A股市场因此赢得一定的喘息之机。
从全年新过会公司及新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虽然大多数公司是在“IPO新政”出台后过会与上市的,但这些新过会与上市的公司还是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比如,IPO公司募资计划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就有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必要。
之所以要对IPO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加强监管,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的IPO公司在其募资计划中大都设置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另一方面是IPO公司设置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一定的随意性。设不设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的多少,并无依据可寻,以至某些并不差钱的公司也狮子大开口,也要补充流动资金。
如此一来,某些IPO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成了这些公司的“圈钱”项目,这是违反“严审IPO”精神的。毕竟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也正是基于防范IPO公司“圈钱”与过度融资的需要,所以对于IPO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首先,对于报告期及报告期前两年内进行现金分红的IPO公司,要禁止其在IPO募资计划中设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毕竟IPO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通常是公司并不差钱的表现,既然公司不差钱,旧澳门网站正版资料自然也就没有必要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了。
如果IPO公司差钱还进行现金分红,这就意味着该公司现金分红完全不顾及公司的发展。对于这种只考虑少数股东利益甚至只考虑控股股东利益而不顾及公司发展的IPO公司,投资者更没有必要把资金投向这样的公司了。而且这种差钱还要进行现金分红,然后又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司,其实就是拿投资者当冤大头,让投资者来为公司的现金分红买单。
其次,资产负债率偏低的IPO公司,要禁止其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向银行贷款是非常正常的。但资产负债率偏低的公司,如资产负债率在30%左右甚至低于20%的公司,通常是只有银行存款,却无银行借款。在这类公司看来,向银行借款需要支付利息,而向投资者募资,不仅不需要支付利息,甚至连本金都不需要退还。所以这样的公司愿意伸手向投资者要钱,却不向银行借款。对于这样的公司不仅要禁止其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而且对其IPO的审核也要严审。毕竟这类公司IPO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是把投资者当成了冤大头,认为投资者的钱不要白不要。
其三,货币资金充裕的IPO公司,要禁止其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货币资金充裕,这意味着公司本身就不差钱,因此,这样的公司完全就没有必要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这样的公司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过度融资范围,是一种“圈钱”行为,需要明确地加以禁止。不仅如此,有的IPO公司,其账上的货币资金甚至超过了公司的拟募资金额,这样的公司不仅需要禁止其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而且其IPO计划也应予以叫停。
其四,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尤其是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公司,要禁止其通过募资来补充流动资金。对于这种一年期以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公司,比如金额数亿甚至十几亿乃至更多,这种公司的资金管理明显存在问题。对于这种公司在资金管理上的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这个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募资补充流动资金3亿、5亿,那也只是塞了牙缝,最终也只是变成了应收账款的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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