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视频为代表的新类型视频平台是集创作、分享、互动和观看于一体的虚拟生态系统,通过其便利的互动平台技术设计吸引创作者和观众,利用具有独创性和高质量的视频内容提高用户黏性,再从广告投放、会员付费、电商佣金等模式将流量变现。可以说引流和流量分配机制是该类型平台盈利的关键,流量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创新型资源,成为新类型网络经营主体争夺的对象。
界定法律属性
数字时代,网络环境中首要的稀缺资源是用户的时间和注意力,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流量。短视频市场经营的是流量经济,算法被用于数据采集、内容聚合与分发,也是以引流为目的进行资源匹配。算法推荐技术极大地推动了平台流量获取和变现:生产者更能及时获知市场信息和消费反馈,从而进行经营策略的调整、提升视频产品质量来吸引流量;作为消费者的用户更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可以由消费者和生产者来回切换身份,自发创造经济利益,实现流量变现。
算法推荐技术下的平台流量在法律上的财产权益属性更加凸显。流量作为新类型视频平台逐利的重要依靠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首先,流量具备可转让性,这是财产价值实现的基础。新类型视频公司搭建平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供需双边或多边用户的相互交易,在交易机会发生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流量交互,从而让流量变现。例如在特定网络背景下设置流量转向入口,使用户主动或被动进入另一个网络场景中。在新类型视频页面嵌入购物链接的行为就是流量转换交易过程。
其次,流量的表现形式为以比特的方式储藏在一定域内的电子数据集合,虽然无体无形,却具有物理边界,应当认为其具备财产的排他属性。
最后,根据新类型视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技术吸引流量进入相应的流量池进行分配,通过对流量经营实现获利,可以推断出流量也具有可支配属性。因此流量具备可交易性、排他性和可支配性三大财产权益属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明确权益归属
新类型视频平台的流量产六肖中特期期准免费六肖生往往涉及平台运营商、平台经营者以及普通用户三方。从平台流量本质来看,平台流量即普通用户的注意力,流量权益与普通用户无关,是普通用户转化为可利用资源进而形成的利益。对于平台运营商而言,其在对创造流量、吸引流量、扩大流量上投入了技术、资金和人力,应当认为平台运营商对平台内流量具有支配力和控制力。平台经营者通过提供优质产品内容吸引普通用户,是短视频产品的生产者和推广者,是用户注意力最直接的控制者,也应享有流量权益。
根据主体经营方式、内容的差异性,平台运营商和平台经营者对于网络平台流量享有的权益范围也有所区别。一般来讲,平台运营商对平台内全部流量都享有排他性、专属性财产权益。
平台公司和用户交易关系是在“告知与同意”框架下达成的,平台享有对用户信息的合法占有、使用。流量产生于该有权占有的基础上,独立于与其产生交易关系的用户、提供视频产品内容的经营者和任意第三人。平台公司花费时间、精力、金钱搭建了短视频平台基础框架,并且运用算法机制合理分配流量,持续有效地推动短视频平台生态系统不断优化,追求商业利益,实现价值共创。根据经济领域的投资——收益法则,平台公司理应享有数据流量带来的利益。任何使用非该平台正常运营所使用的技术手段,例如劫持流量、干扰客户、伪造数据等行为来影响用户数及点击量,都会破坏网络的正常秩序,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应考虑从更大的网络生态权益保护角度来加以制止。
平台经营者作为平台内容提供者,往往只对其经营范围内的流量享有利益,针对其发布的视频产品内容吸引到的观众群体具有排他独占性,可以利用该经营账号下流量吸引广告商,提升账号价值进而实现经济方面的利益,同时在该账号遭受侵权时有权主张相应损失。
探索保护路径
对于新类型视频平台流量权益的保护可依据以下两种法律规范:一是规制流量权益侵权行为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二是维护核心竞争权益、市场竞争秩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明确了网络侵权两类主体:一是网络用户利用他人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自身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在责任主体方面,相较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存在竞争关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制的是除流量权益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第三人。因此非商业竞争情形下的流量侵权行为可以适用该法条进行规制。在损害赔偿计算过程中,流量权益价值同样应体现在流量损害赔偿中。视频平台运营、融资和交易过程中用户流量带来的预期财产收益,可纳入流量侵权案件损害赔偿的认定范围。另外,流量侵权类案件行为人使用非正常技术手段获取流量,存在明显主观故意,可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条款,以便对侵权行为人构成威慑以及对新类型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驱动加以司法鼓励和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市场行为以存在竞争关系为前提。新类型视频平台间竞争形式多样,并非传统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模式。新类型视频平台通过对流量打造进行变现,应当认为所有采取技术或商业手段影响平台流量流向、真实性、质量高低的商业行为间都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另外,市场竞争不能为了追逐利益而破坏行规、违反商业道德、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例如平台规定不允许交易账号,正是短视频市场通过经营实践得出的行业范式,违背该行业规范产生的虚假流量使得诚实遵守规则的平台经营者难以公平获得流量资源。为买卖账号提供交易平台的行为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下的损害赔偿认定更侧重于该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消费者利益、市场经营秩序等公共利益的损害。在对具体赔偿数额进行计算时,可以结合填平损失原则,即考虑被侵权平台的实际损失与侵权者因侵权而获得的非法利益,再加之公共利益损害进行有行为指引性的惩罚性赔偿,用法律调控阻碍不正当行为目标的实现,防止或减少正当的行为遭遇挫折。(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殷仁奎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玥媛)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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