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骆平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平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私欲膨胀,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骆平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骆平原开除党籍处分;由来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来宾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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