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车主路面劝导,发现违规骑行情况仍不少

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为保障新规的贯彻实施,广州交警已于近期展开路面交通劝导工作。12月9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在海珠区翠竹路走访时看到,交警向路过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发放新规的告知传单,并对有违法行为的车主进行了处罚。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敌 ■摄影:新快报记者 观显锋

交警现场执勤

违规骑行情况还很多

“您好,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请骑车靠边。”

“我刚才出门太着急了就没戴。”

12月9日上午10时许,海珠交警大队交警在海珠区滨江翠竹路口拦下一名未佩戴头盔的骑行市民,现场对其行为进行纠正。

现场,骑行人张女士不仅骑车未佩戴头盔,且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我刚买的新车,之前已经有一辆车,所以已预约申请将旧车的上牌名额换到新车上,但还没有完成办理。”张女士解释道。对此,交警现场核实了骑行人车辆情况,对张女士作出警告的处罚,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说明。

另一边,一名骑行人利用电动自行车牵引一手推平板车上路,并在手推平板车上放置大量杂物。“请你把这车先靠边。”交警拦下骑行人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该电动自行车也没有上牌。

“您现在有两个违法行为,第一个是非机动车没有悬挂号牌上路,第二个是电动自行车不能这样运载货物,这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最终,针对该骑行人的违法行为,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其处以罚款。“再次提醒您,12月30日开始,如果电动自行车没有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扣留车辆的,请您尽快办理上牌。”交警说。

月底新规实施

交警处罚将有法可依

在劝导现场,交警还发现了一名外卖小哥的电动自行车遮挡号牌,他用一张盖有广州交警印章、写着“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纸张遮住了号牌。

看上去迷惑性很强,但仔细一看,原来这张“临时行驶车号牌”是发放给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的。除了遮挡号牌,执勤交警在搜索该名“外卖小哥”过往的违章记录后,发现有多宗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12月30日新规实施后,遮挡号牌最多可处罚200元,3宗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将会被扣车。”交警如是对外卖小哥说。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和此前相比,新规实施后,交警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徐警官表示,新规实施后,3宗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交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针对车主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过往罚款金额最多50元;新规实施后,可罚款50至200元。针对无牌情况,过往主要依靠罚款;新规实施后,交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针对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过往罚款金额最多50元;新规实施后,交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200至500元的罚款。

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

新规实施后

这些处罚你要知

●3宗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可扣留车辆

●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可罚50-200元

●无牌照上路,可扣留车辆

●非法改装后上路,可罚2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