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开展“强化欠薪治理 保障劳动权益”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有关部署安排。
最高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 快立快执欠薪案件
妥善审理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案件
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9万件,受理一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6万件。例如,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为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又如,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通道,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提前救济”,推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工作、生活。
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
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约1000件,受理一审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约8.2万件;截至12月中旬,全国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约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2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根治欠薪典型案例,明晰规则树立“风向标”,多措并举建立“快车道”,多方联动织牢“保护网”。有效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通过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者形成有力震慑。
对涉欠薪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运用“点对点”等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制裁恶意拖欠工资的被执行人,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实施“护薪”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执行联动。
有序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把劳动管理算法关进法治“笼子”,用法治方式为外卖配送系上“安全带”。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约8万件,包括“新业态劳动者被个体户案”“连环外包案”“劳动管理算法控制案”等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明确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依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劳动权益,同时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积极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示范文本,促进行业规范,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建立“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争议特别是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推动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合力实质化解新业态劳动纠纷。
今年1至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诉前调解成功的劳动纠纷达6.2万件,全国总工会诉前调解成功33.7万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仲裁、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仲裁、审判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讨机制和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统一裁判尺度,畅通维权渠道。会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通知》,接下来还将联合发布“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促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强化欠薪治理,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及时、有力保障农民工权益,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工程建设等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加大涉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督促履行、强制执行等手段,推动生效裁判履行到位,确保已经执行的案款在春节前顺利发放,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形成有力震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的,依法快速审判,严厉打击。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劳动报酬,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罚。
切实加强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审判指导
依法审理涉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险纠纷案件,落实社保政策,推动、引导、支持企业和新业态劳动者依法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依法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提升新业态劳动者保障水平。
妥善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合理认定各方责任,推动平台企业适用遵守交通规则等社会秩序的算法和规章制度,强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遵守交通规则的法治意识。
依法支持劳动者主张因算法不合理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推动劳动管理算法符合日常生活经验、符合公序良俗。依法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共筑职业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继今天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指导性案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司法实践中突出的职业伤害保障、劳动者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等问题,持续培育、选编、发布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推进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有效促推劳动争议多元预防化解
遵循自愿原则,依法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应调尽调,促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当判则判,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及时依法受理、裁判,坚决防止强迫调解、久调不决。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用好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推广“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加大对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力度,宣传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集中力量实质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有关负责同志要带头接访、依法化解,做深做实“有信必复”。抓好建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资源,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最高法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 明晰裁判规则妥善化解纠纷
临近岁末,正值工资结算高峰,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民生大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多个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裁判规则、推动部门联动、促进多元解纷、加强协同共治。
明晰裁判规则,妥善化解纠纷
宫某等11人与某金属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宫某等11人与海外生产项目发包人某冶金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与承包人(实际用人单位)某金属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
在实际用人单位不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以人格、经济等从属性特征作为判断标准,准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保障了海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某投资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某投资公司就拖欠工资与王某约定了分期付款时间,但未按照约定支付第一期工资,且在诉讼过程中否认付款约定。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后续工资付款期限尚未届满,但某投资公司明确表示不履行付款义务,劳动者可以在后续工资支付期限届满前请求公司支付所有欠付工资,依法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区分不同情形,做好统筹保护
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化解欠薪纠纷过程中需处理好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区分用人单位欠薪的主观过错、危害后果和解决预期,推动用人单位稳住岗位、保住基本工资发放,妥善解决欠薪纠纷。
31名劳动者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中,陈某经营服饰公司,因他人拖欠货款导致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但此前从未拖欠,且公司提供20多个工作岗位,仍有发展盈利能力。
执行法院多次调解,促使劳动者与陈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对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方式保障正常经营,动态监管企业账户,以企业盈利支付劳动报酬,通过“活水养鱼”方式化解欠薪纠纷。
某运输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中,某混凝土公司拖欠运费导致某运输公司的19名货车司机无法获得劳动报酬,集体讨薪。人民法院针对欠薪症结,在运输合同纠纷中依法裁定某混凝土公司先行支付相关运费,督促某运输公司在拿到运费的同时当庭将款项发放给每位司机,既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经营,又高效化解欠薪纠纷。
坚持多措并举,分类有效处置
人民法院落实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各类欠薪案件,维护劳动者胜诉权益。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强化线上和线下财产调查工作,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47名劳动者与某餐饮公司劳动仲裁裁决执行案中,某餐饮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仲裁调解书,其实际控制人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毫无关联的其他个人,意图逃避法定责任。
执行法院主动查明该事实后,对实际控制人等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督促其支付了劳动者工资,圆满解决了欠薪纠纷。11名劳动者与某科技公司劳动仲裁裁决执行案中,某科技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未取得预期效果。执行法院依法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引导股东直接支付欠薪,化解了公司“空壳化”导致的欠薪难题。
69名劳动者与某鞋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中,某鞋业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执行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某鞋业公司执行转破产,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尚未进入诉讼的工资债权情况,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优先保障全体劳动者工资债权,于春节前集中发放。
坚持协同共治,推动防治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11名网约车司机与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人民法院和总工会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工作,通过“司法建议”+“一函两书”的方式,促使用人单位自动履行裁判义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劳动保护责任。
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重大争议处置等方面协调联动,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平台用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132名劳动者与某船舶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中,执行法院打通“仲裁保全”链条,加强与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沟通协作,积极寻找意向投资人,帮助用人单位摆脱经营困境,解决了百余名劳动者欠薪和就业问题。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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