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21日消息,12月20日,重庆啤酒(600132.SH)公告,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钰鑫”)偿还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本金7.12亿元及利息约1845.98万元,已于12月17日到账,意味着履行完毕生效判决所确定的金额。
此前的12月9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重庆啤酒控股子公司重庆嘉士伯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啤”)起诉重庆钰鑫占用资金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2023年11月重庆五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重庆钰鑫需偿还重庆嘉威7.12亿元本金,并支付至少1845万元利息。
据公告,重庆钰鑫向重庆嘉威的还款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重庆钰鑫通过重庆嘉威的分红冲抵借款:即重庆钰鑫以应分得的2019年至2022年的利润等额冲抵重庆钰鑫对重庆嘉威占款中的3.99亿元,以应分得的2023年利润1.16亿元等额冲抵重庆钰鑫对重庆嘉威占款。第二部分为重庆钰鑫直接向重庆嘉威还款,截至12月17日,重庆钰鑫已向重庆嘉威转账2.2亿元。
该案件的起因,是围绕“山城啤酒”这个本土品牌,相关方重庆啤酒、重庆钰鑫和重庆嘉威的一场内斗。红星资本局梳理三方关系:重庆钰鑫帮重庆啤酒生产山城啤酒,靠双方的合资子公司——重庆嘉威来执行,这些啤酒由重庆啤酒包销。
嘉士伯重啤持有重庆嘉威33%的股权,重庆钰鑫持有重庆嘉威60.3107%的股权。同时,重庆钰鑫董事长尹兴明兼任重庆嘉威董事长,重庆嘉威董事会的11名董事中,有7名来自重庆钰鑫。也就是说,重庆嘉威的实控人是重庆钰鑫。
2009年1月5日,重庆啤酒和重庆嘉威签署《产品包销框架协议》,重庆啤酒为期20年包销重庆嘉威生产的“山城啤酒”。
双方约定,重庆啤酒按其在重庆九龙坡区和北部新区的啤酒企业同品种、同规格、同市场的出厂价确定包销重庆嘉威啤酒产品的价格;重庆嘉威提供给重庆啤酒包销的每千升啤酒的平均净酒收入应与重庆啤酒在重庆九龙坡区和北部新区的啤酒企业生产的每千升啤酒的平均净酒销售收入保持一致。
同时,销售费用在2009年度至2013年度期间按当年重庆啤酒报销的啤酒数量按100元/千升的标准承担,自2014年度起至本协议终止日期间,当年度啤酒报销数量超过15万千升部分,按重庆啤酒在重庆九龙坡区和北部新区的啤酒企业承担的平均每千升啤酒销售费用标准承担。
因对包销啤酒和自产啤酒的价差纠纷,重庆嘉威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暂停向重庆啤酒支付销售费用,双方产生纠纷。
2020年,重庆嘉威曾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对重庆啤酒名下价值1.5亿元的财产查封、扣押和冻结。其中,被冻结的财产涉及银行账户存款1亿元,被查封商标包含10项“山城”系列商标和16项“重庆”系列商标。当时的财产冻结风波就源于重庆嘉威诉重庆啤酒等合同纠纷。
2021年和2022年,重庆啤酒两次提起诉讼,要求重庆嘉威支付销售费用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及利息234.79万元。一、二审中,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嘉威向重庆啤酒赔偿逾期付款损失5.3万元。
2023年11月16日,重庆啤酒告重庆钰鑫占用资金一案被一审判决,要求重庆钰鑫偿还约7亿元本金,并支付至少1845万元利息。重庆钰鑫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重庆高院提起上诉。2024年12月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与此同时,重庆嘉威也曾起诉重庆啤酒,2023年12月,重庆嘉威第二次向重庆啤酒提起诉讼。据重庆嘉威微信公号,因重庆啤酒拒绝履行此前法院判决认定的义务,重庆嘉威已起诉重庆啤酒,要求返还未到期的销售费用及损失,两次共计超6.5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这些纠纷背后,重庆啤酒和重庆钰鑫对“山城”啤酒销量各有说法。
2024年8月2日,重庆嘉威微信公号发文称,山城啤酒被嘉士伯啤酒收购后遭封杀打击,嘉士伯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山城”啤酒品牌进行了全面封杀和系统打击,造成“山城”啤酒的年产销量从100万吨下降至9.8万吨。山城啤酒年销量降至不足一成。
8月3日,重庆啤酒方面告诉红星资本局,重庆嘉威公众号文章内容不实。重庆啤酒拥有“山城”品牌的所有权。重庆嘉威仅通过其与重啤的包销协议为重啤代工生产“山城”等品牌啤酒,仅是重啤的代加工厂之一。重庆啤酒称,“山城”品牌2023年销量,较2019年增长了16%。
红星新闻记者 程璐洋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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