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Pixabay
12月4日,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光卫星)终止在上交所科创板IPO。长光卫星于2022年12月23日申请科创板IPO,经历一轮问询。公司拟募集资金26.83亿元,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采用科创板第二套上市标准。
长光卫星从事的商业航天领域,目前还是个新兴行业。公司三年半累计亏损12.09亿元。我国商业航天起步较晚,商业卫星产业是一个还需要培育发展的行业。从交易所关注的问题来看,交易所重点关注长光卫星的技术先进性、商业合理性以及未来盈利的可能性。
《摩斯IPO》研究后认为,长光卫星终止的原因一方面与其表示的股权冻结及美国的SDN(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等因素影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其商业航天业务目前尚处于行业启蒙期,未来商业化进程能否支撑发行人盈利有很大关系。
长光卫星专注于商业航天领域,是我国第一家集卫星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遥感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遥感卫星公司。
对于终止的原因,长光卫星曾对外表示,“虽然申报以来推进相对顺利,但受股权冻结及美国的SDN(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等因素影响,最终(上市)执行到位还需要较长时间,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融资计划,公司调整了现有上市计划。故主动撤回上市申请,后续将再择机申报上市。”
招股书显示,长光卫星IPO原计划募资26.83亿元,用于“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建设项目(二期)、“吉林一号”生态开放商城建设项目、“吉林一号•共生地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长光卫星营收分别为8456.01万元、10444.35万元、31171.84万元、3551.57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3.91亿元、3.91亿元、2.2亿元和2.07亿元,三年半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12.09亿元。
长光卫星表示,尚未盈利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致力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每年需要承担较大的卫星折旧成本及较高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至形成系统的服务能力需要一定过程,相比较国外商业航天领域,我国商业航天起步较晚,商业遥感卫星产业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培育过程,导致前期公司销售规模较小,销售收入不能覆盖同期发生的卫星折旧成本、研发费用、人员成本等支出。
据长光卫星预测,2024年至2026年,公司营收预计分别达到10.28亿元、15.21亿元和18.04亿元,营业利润预计分别为-2.76亿元、1.67亿元和1.08亿元。
长光卫星主营业务为卫星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遥感信息服务,公司“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拥有72颗在轨遥感卫星;发行人拥有星载一体化整星设计制造技术、先进光电成像技术、超大规模星座智能运管技术、海量遥感大数据智能解译技术、遥感影像自动化生产技术等系列核心技术;公司主要采购类型包括卫星单机。
交易所请发行人说明公司的卫星生产过程是否主要为对卫星单机的适配、组装和检测,公司生产环节的附加值,与简单组装是否存在区别;发行人核心技术是体现在卫星制造的生产环节还是设计环节亦或两者皆有,请具体说明核心技术在该环节的应用;发行人遥感信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对应哪些客户需求和落地场景,客户是否主要为政府单位、科研院所;民用领域是否存在市场需求;发行人关于遥感信息服务的市场开拓情况;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主要客观表征、衡量标准;说明自身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完善招股说明书中技术先进性的披露内容;说明发行人目前的在轨卫星数量是否已能满足当下和未来较长时间的需求,发行人关于在轨卫星数量扩张、卫星发射计划的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市场空间,是否存在未来3到5年发行人产品市场没有增量甚至萎缩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内长光卫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83.85%、-69.68%、-9.75%和-278.32%,毛利率为负且波动较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2.13%、144.88%、26.00%及154.16%;研发费用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3.47%、179.31%、37.09%及171.36%。
交易所请长光卫星进一步压实对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的披露,披露公司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及相关假设基础,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同时,交易所请发行人说明卫星遥感信息服务、卫星制造及相关服务两项主营业务的持续性,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化基础;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做出的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要求;发行人是否具备扭亏为盈的基础条件和经营环境。
作者 | 摩斯姐
来源 | 摩斯IPO(Mors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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