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我时常担心别人会对我‘另眼相看’,是组织的关怀和帮助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会注重方式方法,重拾干事创业热情!”近日,在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纪委开展回访教育时,受处分人员杨某感慨地说道。
今年9月,杨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之后一度思想消沉。桃州镇纪委在了解到其心理变化后,量身定制回访教育“套餐”,让杨某及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再出发。
一次处分并不等于终身否定。今年以来,宣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按照“谁承办、谁回访”的原则精准施策,聚焦执纪问责效果,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全覆盖式”回访,帮助其卸下思想负担,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为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轻装上阵,宣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紧盯“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精准高效开展回访教育。回访前,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性格特征、处分后的反应、违纪违法情节等情况,制定专人专项的回访方案;回访过程中,注重结合受处分人员近期工作表现及其所在党支部的反馈,通过与被回访人面对面交谈、心贴心疏导等方式,让回访对象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帮助;回访教育结束后,及时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提醒教育、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据悉,宣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坚持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结合实际制定《回访教育清单及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回访教育工作重点与结果运用,结合受处分人员的年龄层次、岗位特征等,开展分层分类回访教育。同时,对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开展“双回访”,动态了解处分执行情况及受处分人员的身心健康,不仅有利于提升回访教育效果,更有利于受处分人员重新拾起工作与生活的信心,达到以纪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良好社会效果。
“回访教育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做好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帮助其端正态度、重拾信心,大力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宣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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