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次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措施,认真对照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向池州市纪委监委反馈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整改情况,这是该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的一个缩影。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实施案件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综合发力、系统施治,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办案水平提升。坚持做实做细日常评查、定期开展集中评查、针对性开展专项评查,构建“三位一体”评查工作机制,对案件进行常态“把脉”,全面“体检”。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并制定常见问题清单,指导各案件承办部门立行立改、补缺补差;针对发现的个性问题,“一对一”问题反馈,“点对点”指导整改。同时,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针对反馈问题,督促各案件承办部门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今年以来,分4批次抽调20人次,组建骨干案件质量评审员队伍,随机抽查2023年以来各县区、本委派驻(出)机构已办结的150件案件,发现问题452个,目前整改率达98%以上。
健全工作机制,促规范化水平提升。在规范内部监督和制约方面,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审理案件责任制办法》《案件审理室务会集体讨论工作规则》,明确案件主审、协审和审理室主任职责,健全室务会集体审议案件机制,强化审理人员责任担当,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在规范移送审理方面,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审理的工作指引》,从移送材料、卷宗装订到移送审理等12个方面,对移送案件材料、审核的具体内容作出全面细致规定。在规范职务犯罪审理衔接机制方面,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衔接工作流程指引》,对提前介入审理、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起诉及后续等三个阶段、16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强化主动衔接意识,优化对接司法机关、完善移送审查起诉机制,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夯实基础。
强化业务培训,促办案能力提升。常态化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上级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市检察院、市法院实务专家授课,聚焦案件质量提升目标,立足本地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实际情况,以具体案例全面细致解析操作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难点堵点,拓宽工作思路,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同时,以庭审现场为“课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感受控辩双方的真实较量,调查证据的采信及犯罪量刑的裁定,切实提高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能力。定期举办“审理微课堂”活动,活动有典型案例复盘、共性问题互鉴、疑难问题研讨、年轻干部座谈交流等板块,根据不同需求确定活动内容,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今年以来,组织专题培训1次、观看庭审7场次、“审理微课堂”2场次,共计278人参加。(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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