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声明,揪出208家“李鬼”。近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五矿)通过排查发现,208家使用“五矿”字号的外部企业,并非中国五矿及其所属企业,声明发布后,引发社会关注。中央企业字号、商标被冒用,不仅会损害企业声誉,不利于营造良好创新和营商环境,还可能威胁社会诚信体系。面对商标品牌侵权行为,央企需强化保护意识,化被动为主动,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打击;经营主体应摒弃“傍名牌”行为,回到诚信经营正途,深耕自主品牌。
央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在众多消费者看来,“央字号”有实力、有信誉,其字号、商标是一枚“金字招牌”。品牌负载的巨大经济价值,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通报16家不法企业假冒其子、分公司,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发现11家公司冒用“中钢”字号,要求立即停止该类侵权行为……近年来,部分不法主体冒用央企字号、商标的行为屡见不鲜,扰乱市场环境。
加强字号商标保护,不仅是央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途径,更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央企应完善国内外商标布局,构建覆盖所属行业的商标保护体系,积极防范侵权行为;针对企业长期发展规划,未雨绸缪,主动在相关类别上完善商标布局;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监测侵权行为。此外,央企还可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发现的侵权行为等形式,提升维权效率,并与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合力打击不法行为。
中国五矿此次排查、发布声明的做法为社会敲响警钟。进入大数据时代,通过蹭商标、蹭字号等投机取巧的方式获利,不仅难以长久,还难逃法律制裁。企业要想实现长远发展,终需走正道、重创新,合法合规、诚信经营,通过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打造优质品牌,赢得消费者信任。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之根本,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凌朔)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编辑:刘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