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新闻热点组
12月9日,武汉市民刘烨(化名)向《正在新闻》反映,12月8日晚,他驾车行驶在江夏大道时,与一辆萝卜快跑无人驾驶汽车发生剐蹭。
刘烨告诉《正在新闻》,事故发生在12月8日下午5点20分左右,行驶路段为江夏大道,当时正处于晚高峰时期,车流量较大。
行车记录仪显示,刘烨车辆正常直行,位于其车辆右侧的萝卜快跑突然向左转向,导致两车发生剐蹭。视频中,刘烨车辆右侧有多处明显划痕。
刘烨表示,萝卜快跑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调取后台视频,萝卜快跑左转向是因为它的右侧有一辆电瓶车,系统启动紧急避让模式,故撞上刘烨的车辆。
刘烨称,事发当时他与萝卜快跑工作人员进行了和解。
因事故发生时是下班高峰期,刘烨表示,“我当时赶时间,儿女亲家要见面呢!又想着车子也不值什么钱,就签了个字,留了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那边就直接给我支付宝转了500块钱。”
12月9日,刘烨前往修理厂发现,车辆损失高达2600元,远远高于萝卜快跑赔付的500元。随即,刘烨再次向萝卜快跑工作人员反映,但未得到回应。“他们态度比较强硬,不愿意赔偿。”
12月9日下午,刘烨向《正在新闻》提供萝卜快跑方事故处理人士电话,对方称,刘烨的情况已向公司反映,公司目前还未给他答复;事件后续和刘烨的诉求,需要刘烨与官方客服联系。
《正在新闻》就此事拨打萝卜快跑客服热线,客服表示,暂未接到相关消息,已经进行记录,会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江夏区交巡警大队城关中队告诉《正在新闻》,事故双方私下和解后,交警无法介入处理,目前只能由刘烨与萝卜快跑方进行协商。
事实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私了”后,当事人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应当立案进行处理,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如果因当事人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当事双方有可能负同等责任或某方全责。
©青岛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发表评论